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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三大问题(3)
a未来之使 发表于 2006-5-15 19:21:13

中国移动电子商务的三大问题(3)

2、彩铃模式值得研究

  通过手机卖音乐产品的彩铃业务就是非常典型的电子商务。它有四大特点:一是具有病毒式扩散的特点,产品很容易推广。比如一个人订了,来电的朋友听到都有可能去订,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二是与终端没有关系,固定电话等其他终端也可以到运营商那里定制彩铃;三是运营商非常上心,因为提供这项业务能赚到钱。中国目前有4亿的手机用户,每个用户5元/月,如果都用彩铃的话每月收入达到20个亿,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四是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这是最重要的一点。

  “彩铃可以解决盗版问题,这在世界法学界引起很大的关注。因为从电子商务的角度,人们一直在寻找,数码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两个月前,中国移动把百代、滚石、索尼叫过来,由于音乐下载涉及大量的著作权问题,所以希望签一揽子合作协议。期间歌手杨臣刚表示,如果中国移动组成唱片公司,他将优先与其合作。去年《老鼠爱大米》在互联网(包括发行光盘)卖得最火的一个月,才创造60多万市场价值;而对应地是,中国移动这边,2004年年底的有400多万彩铃用户下载了《老鼠爱大米》这首歌,按照3元/首的下载费计算(除去5元/月的使用费),仍然赚到1,260万。光盘可以复制,发行1张正版光盘,就会带来1O张盗版的;而彩铃则由于消费者买的是使用权,而所有权在运营商那里,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两者的分割,用户没有办法把它复制。这解决了盗版的问题。

  目前在全球法学界引起一个共识:未来的电子商务卖的更多是数字产品;未来人类宝贵的精神产品能够通过这种模式得到旺盛发展。音乐人和制作人都得到回报,这才是更有效的激励措施。

  “彩铃的商业模式让我们看到今后电信业与娱乐业的融合,电信业一脚跨进唱片发行业,这是信息化指明的转型方向。不过,由于运营商的价值在于运营渠道与传统发行渠道的差异,所以运营商转型不能离开主业。”

来源:http://www.echere.com/comment/0515134103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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