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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创意半天”到“浴足时间” [段建 发表于 2006-6-18 11:29:26]

    前些天听到了一个有趣的事。一个企业通过朋友介绍邀请我们设计师吴昊帮其设计商标。

问:“需要多少钱啊?”

“一千元起。”

“太贵了吧,我们预算有限。”

“都是这样啊”

“又是朋友介绍,算帮我忙啦,100吧。”

“――”吴昊同志无语。

“行吧,半小时后给你。”吴同志思考,1、朋友介绍;2、感觉一下这类型客户;3、自己当时休息还早,临睡觉前划拉一个也没有问题。

“啊,半小时啊,明天给我行不,我们这个是要注册商标的,你再创意半天吧。”(实际上吴同志的预算时间还包括了启动机器,和启动crowldraw的时间)

听到这里时,我已经晕倒,并且笑到呼吸困难。

“吴昊,这家伙用洗脚的计算方法在算你应该提供的服务时间呢!”

浴足,是服务,作为商品交换的时候必须是可以计量的,所以就有了服务时间的计量标准。

创意,是服务,作为商品交换的必须是可以计量的,所以也要,创意时间长,就是享受服务比较充分,再长再充分,要是创意一年,这么哥们一定认为他便宜占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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