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etingMan关注(16):“opt-out”为什么应该被禁止?
(www.marketingman.net 冯英健 2003-07-21)
【摘要】:在Email营销服务领域,诸如opt-out之类的有关Email营销服务的擦边球问题一直成为法律盲区,直到近日美国国会在审理一项反垃圾邮件议案时,这个问题才受到一定的重视。尽管遭遇包括微软在内的公司反对,但opt-out理应被禁止。
许多行业里都存在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一些不合理但也不违法,或者只是轻微违法但远没有犯罪的经营手段,如最近一个日期被吵得沸沸扬扬的网站短信业务中涉嫌色情网站(是少数短信联盟网站的行为,但这些网站与SP之间是否还其他的密切关系则仅处于媒体的推测阶段)就是典型的例子。在Email营销相关领域,除了垃圾邮件受到广泛关注之外,其他方面则很少有媒体关注,因为其专业性太强了,不会有多少人理解和关注,因此诸如opt-out之类的有关Email营销服务的擦边球问题也就一直没有得到重视,直到近日美国国会在审理一项反垃圾邮件议案时,这个问题才特到一定的重视。【相关信息】: Anti-Spam Act of 2003
opt-out是一种非正式的邮件列表营销方法,常为一些非规范的网络直复营销商所采用,事实上也是一种相对比较“文明”的垃圾邮件。其一般方法是这样的:网站将自行收集来的用户Email地址加入某个邮件列表,然后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向列表中的用户发送邮件内容,邮件中有退订方式,如果不喜欢,允许用户自己退出。Opt-out的操作方法也不完全相同,有些网站会在将用户加入之后向用户发一封Email,告诉他已经被加入邮件列表。【详见《Email营销》(冯英健 著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3.6) www.emailmarketing.com.cn】
opt-out方式非常不合理,因为即使opt-out广告邮件允许用户退出列表,比如通过网页实现自动退定,或者指定专门的退出受理邮件地址,但一些用户由于担心由于办理退定手续而收到更多的垃圾邮件,或者认为比较麻烦、退定程序无法正常工作,因而退定无法成功等,更多的用户才懒得去退订,只是将收到的垃圾邮件删除了事。可以说,opt-out广告邮件与垃圾邮件的区别仅仅在于,前者只是在垃圾信息中增加了一个用户“退出”说明而已,对用户而言,一样是垃圾邮件,因此在制定有关垃圾邮件的法律时,将opt-out邮件一并作为垃圾邮件对待无疑是正确的,无论受到利益相关者多么强烈的反对,这个原则应该坚持。
如果opt-out方式被禁止采用,受到到直接影响的无疑是那些没有丰富许可营销资源的邮件代理发送公司。一些公司利用自行收集或者租用的邮件列表地址发送邮件广告,这样的用户资源获得和维护成本很低,不需要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如免费邮箱、时事新闻、电子刊物等),只是在需要发送广告时才向用户发送电子邮件。如果专业水平足够高,或者做到的定位程度比较高,有些opt-out邮件广告看起来似乎很正规,不仅设计专业、内容规范,而且通常会在这些邮件广告中加入退出列表的说明,但这种方式仍然在用户未知的情况下发送的,与Email营销的许可规则有本质的不同。【相关信息】:opt-out不合理:反垃圾邮件议案遭强烈反对
勿庸置疑,opt-out是造成垃圾邮件泛滥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出人意料的是,一些所谓反对垃圾邮件的公司甚至也在支持opt-out,微软便是其中的一个。微软最近在反对垃圾邮件方面似乎花了不少心血,但一旦涉及自己“反垃圾邮件”的利益,就表现出另一种面孔。在对待垃圾邮件问题上,微软表现出一个超级大国在外交中常用的双重标准。根据微软的观点,只要不采用欺骗手段躲避垃圾邮件过滤软件的筛选,那么采用opt-out方式的邮件列表就应当被许可,邮件接收者如果不愿继续接收这样的邮件,可以选择退出。这种解释如果换一种说法就是:是否反对垃圾邮件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用户应当购买微软的邮件过滤软件来防止垃圾邮件。【相关信息】:微软想利用垃圾邮件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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