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引擎营销与优化,最近以为成为网络讨论的热点。加之近日来网络中对流氓软件的声讨,搜索引擎也被置于风口浪尖。成为网络中的热议对象。搜索工具的是是非非,还有技术中的作弊手段,凡此种种,都是引发人们对搜索引擎关注的原因。本文并不在此视角来展开。到是想从另一个层面,来谈谈个人的看法。
搜索工具的开发,早期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人们在浩如烟海的海量互联网数据中能快速而方便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换话说,搜索就是为了人们更方便更快捷地使用互联网。搜索的贡献就在于提高了网络使用效益。
当搜索工具应用于商业时,便不可避免地与网站推广联系在一起。商家希望自己的客户和潜在客户,能在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企业网站。从商家而言,这个要求是无可厚非的。搜索工具拥有者,发现了客户这一需求,并将这一需求商业化,在搜索过程中通过特定的技术,让搜索结果在排序上,能让付费企业,或者说是出价最大的企业在排位上,占据最醒目最最显著的位置。这一作法与电话黄页中工商企业广告位置和字体变化以醒目显示企业,是异曲同工。
引入竞价排名的搜索,就是典型的广告。
如果,在引入竞价排名后,再来控告企业利用有关工具,篡改搜索结果,就是非常荒谬的。竞价排名中使用的技术,如企业作弊篡改排名是完全一样的。搜索企业引入的竞争机制,确让别的用户不能使用。就是典型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了。其逻辑是荒谬可笑的。
当然,如果在搜索过程中是完全免费的公众搜索,其结果就是具有公信的力。就好比在报纸中,收费信息,必需在显著位置标明是广告一样。竞价排名搜索就是广告,是没有公信力。受众与网络用户是需要用心鉴别的,同样对竞价的结果,必需认识到这一点。竞价是一种广告宣传。自然就应该用广告管理思维来看待竞价。
企业在竞价搜索泛滥的各种搜索工具中,利用其缺陷来改变排名作出对企业有利的也是正当的。网络当中企业利用关键词,利用网络工具在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巧妙地利用技术手段提升排名,实质就是在利用线下媒体在为自己做广告。这是企业的正当权益。是任何别的组织和团体都无权干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