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张剑涛博客文章“从老徐的博客值多少钱看新浪博客”,想起2006年3月2日下午,中央电视台一栏目记者曾电话问过我对于有厂商打算在徐静蕾的博客投放广告,徐静蕾是否应该与新浪网分成广告收益的问题。
我的回答是,关键要看当初新浪网与这些明星博客们是否有相应的协议了,当得知并没有非常明确的协议时,我个人认为,究竟是新浪网造就了徐静蕾博客,还是徐静蕾推动了新浪博客,或者说,在徐静蕾博客发展成为受到厂商关注的网络广告媒体的过程中,作为博客托管服务商的新浪网,以及作为博客主体的徐静蕾本人,两者的贡献率分别应该是多大,其实是很难计算清楚的。因此我认为,应该遵照诚信原则,大致评估一下在徐静蕾博客的商业价值问题上,新浪网投入了多少资源,得到多少收益比较合适,与徐静蕾协商一个广告收入分成比例是比较合乎清理的。
徐静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第一博客”,对于博客概念的传播、博客营销价值的提升,以及吸引更多的互联网用户加入到博客浪潮中,无疑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从这个方面来讲,即使在老徐博客中的所有广告收益归徐静蕾个人也不为过,毕竟,徐静蕾为新浪博客知名度的提升以及带动其他明星博客在新浪更加努力的博客自己做出了很大贡献。正如张剑涛所分析的那样,“徐静蕾只要随便到其他的博客网站去建立自己的博客,有可能一样能够成为焦点”。
此外,中央电视台这位记者还问到了厂商在个人博客投放广告是否会成为潮流等其他有关博客营销的更多问题,这里暂不多谈,将在营销人博客 ( http://www.marketingman.net/Blog/ )中陆续就这方面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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