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文章下载中......
博客文章下载中......
 当前位置:网上营销新观察营销人博客首页— 我的博客
   
强烈呼吁中国互联网大会增设“中国互联网公关工作委员会”
By  刘宣如 发表于 2006-9-17 06:33:46 

        百度和天极的互相怄气,以及两度黑客出现,以及风起云涌的网络道德和网络法律讨论,似乎让我们呆在电脑面前,烟消云散了马云--周鸿祎以及慧聪的8月4号来的民间纷争和已经上了法庭的诉讼。我无意要勾连起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中国2006年互联网年鉴肯定不会忽略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我只是搞不懂,马云--周鸿祎以及慧聪刚过,怎么又会出现百度和天极事件?当然表现出来的人格形象倒是顾全了很多。

      9月12日本人中国互联网协会,你也不婆婆妈妈一下?之后,14日发现网络行业协会:只有一个,这个网络行业协会,地点就在北京。我搞不懂百度和天极,就没有当这个协会一回事?

     21日中国互联网大会在即,既定的大会流程很优秀,但中国互联网业界发生的这接连二三的时间,难道不值得作为突发性的事件多少纳入会议临时性的讨论么?似乎不这样做,多少不显得有些迟钝反应么?两度时间如此辉煌,应该说将和这个大会共同列入2006年历史典故中,倘使用全球的眼光来看,不对这两个事件做出反应,中国互联网大会也似乎太充耳不闻了一些。

    所以,强烈呼吁,9月21日的中国互联网大会增设“中国互联网公关工作委员会”讨论,旨在调解中国互联网诸如上面两度事件的萌芽状态,以缓冲地带形成事件发作安全区。

    草根草根,聊表无端的互联网良好祝愿。

---------------------------------9  23  追补-------------------------------------------

                                                       (1)

  南航--刘宣如 16:33:47
            我感觉这段时间互联网大腕都有些疯狂的味道
南航--刘宣如 16:34:19

           在本周一的Google比利时新闻网站上,仍然出现了当天当地法语报纸的内容,因此搜索巨头将有可能被判处上述天价罚金。“实际上,在此之前我们曾经与Google进行过沟通,希望他们在音乐报纸信息的过程中,能够缴纳一定的授权费用,要知道Google利用广告服务赚取了丰厚的利润,”比利时一家报纸的发言人如是说,“不过搜索巨头目前并未给出明确的答复。” (来自《Google涉嫌侵权面临巨额罚款》http://tech.zgjrw.com/News/2006919/Tech/215598306200.shtml
李华领 16:34:19
        据说互联网的冬天也即将来临
南航--刘宣如 16:34:42
       实际上,在此之前我们曾经与Google进行过沟通,希望他们在音乐报纸信息的过程中,能够缴纳一定的授权费用,要知道Google利用广告服务赚取了丰厚的利润,
南航--刘宣如 16:34:59
      曾经与Google进行过沟通,
南航--刘宣如 16:35:16
     我觉得确实也需要沟通机制

                                                  (2)

        新浪科技:你跟他们有一些沟通吗?

  周鸿袆:没有。大家的理念不一样,只要都跟流氓软件做斗争,我觉得什么样的方式,大家可以选择自己爱用的方式,至少算通道,但是理念不一样看法不一样。比如说他们采取的是一棍子打死,给人的感觉是对所有人都要清算,我觉得这种态度过于个人化和情绪化,现在的流氓软件不是一个几个小流氓干,而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互联网公司支持这样的运转,对于这样庞大的畸形的产业链,要有庞大的手段,合理的政策解决。因为一句话流氓软件因为技术才能赖在你的机器里,没有技术的手段靠一两篇文章解决不了。

(来自:《周鸿袆:雅虎中国成功的把失败责任推到我身上》http://www.techweb.com.cn/news/2006-09-23/100546.shtml)                         

 
阅读全文 | 回复(2) | 编辑
Re:强烈呼吁中国互联网大会增设“中国互联网公关工作委员会”
By  爱心(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8 18:10:46 

我也赞同liuyq的观点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Re:强烈呼吁中国互联网大会增设“中国互联网公关工作委员会”
By  liuyq发表评论于2006-9-17 07:42:56 

个人感觉今天的中国互联网,的确需要这样的冲突以及通过矛盾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引起更多厂家以及 接受服务者直接的对话. 如果将矛盾全部都在没有形成前进行解决,商业机构 老牛觉得会怎么解决呢? 最后损失的是谁呢? 我想肯定是 我等 小民. 所以,我的理解是冲突也不是坏事, 冲突一样可以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做出贡献,如果引申到社会的变革, 法律的健全, 哪一个不是这样一个过程.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 回复

发表评论:

    昵称:
    密码:
    标题:

 
 博客个人信息
博客文章下载中......
站点日历
博客文章下载中......
最新日志
博客文章下载中......
最新评论
博客文章下载中......
最新留言
博客文章下载中......
友情链接
站点统计
博客文章下载中......
日志搜索
用户登陆